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罐头、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开展了监督抽检。抽检样品50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49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的样品1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郑州市二七区惠美水果店购进的1批次姜,噻虫胺||0.57 mg/k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0.2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20241118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20241118
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