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销售者
(1)依法应该许可、登记、备案的销售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店登记证、小摊点备案卡,实际经营项目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经营店登记证、小摊点备案卡载明的经营项目相一致。
(2) 是否实施食品安全6s管理模式,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贮存陈列是否符合规定。
(3) 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评价,是否对自查评价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开展整改.
(4)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采购食品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食品销售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并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销售企业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按规定保存相关凭证。
(5)取得《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销售者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按规定留存进货票据凭证。
(6)取得《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的销售者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7)是否采购销售有来源不明、无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食品。
(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
(1)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是否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确定检查重点、方式、频次等,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3) 销售和贮存食用农产品的环境、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4)是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凯发娱乐的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是否及时更新销售者档案,并依法保存。
(5)是否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对销售者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市场内是否销售有无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
(6)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权利义务,市场内是否有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销售者。
(7)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
(8)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地址、凯发娱乐的联系方式等项目。
(三)贮存服务提供者
(1)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是否依法备案。
(2)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是否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是否将食物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