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消防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养老院、学校、医院、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专项检查,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法人、门店和房东 的主体责任,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深化城乡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开展老旧小区风险点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危大工程责任单位日常巡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安全防范,加大农村住房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聚焦四类重点房屋动态监测,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三是开展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燃气经营、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管道、燃气用具安全风险,针对危化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深入排查, 按照“清单化、项目化、台账化”要求,逐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深化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整治。针对交通运输运量激增、交通安全事故高发特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农村道路施工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紧盯人、车、路,强化“两客一危一货”、农用车、旅游包车等车辆监管, 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货车和农用车违规载人、“黑车” 违法营运等行为,依法整治旅游包车变相“班车化”等现象, 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
截止目前,共排查企业554家,整改消除隐患69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