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申请购置资格,再购车、挂牌,最后使用许可审批。
一、校车购置许可申请流程:
1、申请人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含办学资格原件、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申请书》以及《二七区教育局校车购置申请征求意见函》。
2、教育行政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请材料的审验和回复。
3、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审验的单位可购置标准校车。
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流程:
1、已购置校车,按照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所在辖区车辆管理部门批准领取校车牌照(具体校车标牌核发流程以车辆管理所实际要求为准)。
2、填写《郑州市二七区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查原件,留带章复印件存档),依照流程办理。
相关材料参照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要求。
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所在地省辖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下列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六)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七)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八)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注:流程中涉及其他部门审查方面,校车使用许可申请人应到辖区所属车辆管理部门及驾驶人考试中心进行车辆查验及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确认。同时交警部门安排相关人员对校车开行时间、行驶路线、停靠站点进行审核、修改。
安全稳定科:61177707
行政审批科:8622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