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二七区教育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灾区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七区教育系统应急救援预案(修订) -凯发娱乐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以及对学校产生的影响,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iv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iv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指自然灾害对受灾地区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该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一般事件(iv级)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一般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般影响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二七区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领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积极预防,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发挥平时应急演练和预备队伍的作用。
二七区教育系统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检查落实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学校应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本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灾害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校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根据各学校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在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学校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
各学校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及保险常识的普及和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学校应将包含应对自然灾害在内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活动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要有计划的开展对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学校校长和教职工的相关培训。聘请地质、地震、气象等各类自然灾害领域的专家定期向各学校进行应对自然灾害知识和能力的讲座和培训。
二七区教育局每年结合国家防灾减灾日组织辖区各学校进行至少一次防灾减灾实战应急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四、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二七区教育系统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本预案是二七区教育系统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学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学校的应急预案。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