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育督导中心将全面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紧紧围绕区教体局中心工作和省、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充分履行教育督导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管理与服务并重,深入开展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提高教育督导效能,推动全区教育事业科学优质发展。
(一)深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为助推二七教育高位均衡发展,促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维护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完善中小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教督导〔2013〕966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我区结合实际,计划面向全区,遴选补充推荐责任区督学10名,并对督学责任区分布和责任督学进行适当调整,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责任督学队伍。
(二)建立并推行学校(幼儿园)视导员制度。为深入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建立完善学校内部自评整改机制,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推行学校视导员制度的通知》(郑教明电〔2018〕846号)文件精神,计划制定并印发《郑州市二七区教育局关于建立和推行学校(幼儿园)视导员制度实施方案》,实现每校至少配备一名视导员开展校内督导工作,构建教育督导中心-督学责任区-学校视导员三级督导网络,实现挂牌督导与校内视导“双轮驱动”,使教育督导的作用得以充分全面发挥。
(三)持续推进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市、区)中小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督导评估的通知》(郑政教督办〔2016〕3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计划制定并印发《郑州市二七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七区中小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与章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有序开展中小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与章程建设工作。
(四)积极开展幼儿园工作督导评估。根据《郑州市示范性幼儿园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区示范性幼儿园在内的等级幼儿园评定及管理办法,并按照市督导办要求及时申报省示范、市示范性幼儿园。组织开展专项督导,重点对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等情况,全面地了解辖区幼儿园的办园情况。
(五)针对教育重点工作开展督导。根据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措施和我区教育重点工作开展督导,围绕规范办学行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3---二七区中小学校责任区划及责任督学名单
4---二七区幼儿园督学责任区划及责任督学名单